7月19日訊 據(jù)德國媒體報道,前拜仁中后衛(wèi)博阿滕因毆打前女友而被慕尼黑地方法院判處故意傷害罪。
據(jù)報道,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裁定博阿滕犯有故意傷害罪,并警告他。法院判處他支付相當于40天日薪的罰款(每天5000歐元),但延期執(zhí)行。也就是說,如果他違反了法院的指示,比如再次犯罪,他需要支付罰款。此外,博阿滕還被法院命令向公益機構捐款10萬歐元。
法院得出的結論是:“博阿滕是慣犯的指控已不成立”,主審法官Susanene Hemmerich這樣說。檢察官此前曾要求對博阿滕處以高達112萬歐元的罰款,而辯方則主張,博阿滕最多只能處以過失人身傷害罪 或者以終止訴訟換取罰款,“適度罰款”。
博阿滕否認他們在2018年一起度假時毆打前女友,并用風燈和冰袋襲擊了她。他曾在第一次審判日說這是一場“噩夢”,他的律師在辯護中提到這是一個“毆打女性的虛構敘述”,并說這只是“雙方都期待的爭吵”和相互的身體傷害。博阿滕說,他只是推開了他的前女友,她傷了他的嘴唇。
博阿滕前女友的律師對博阿滕的暴力指控說:“這是大衛(wèi)和歌利亞之間真正的戰(zhàn)斗(巨人和小人物之間的戰(zhàn)斗)?!彼€聲稱,博阿滕“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不當行為”。
博阿滕對前女友人身傷害的訴訟持續(xù)了多年:2019年提起公訴,2021年慕尼黑初級地方法院裁定他支付相當于60天日薪的罰款(每份3萬歐元),即總額180萬歐元的罰款。
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于2022年10月對博阿滕作出二審判決。他因身體傷害和侮辱被判處120天日薪,每份罰款為1萬歐元,即總額為120萬歐元。但巴伐利亞最高法院去年撤銷了判決,案件再次重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