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最近的個人社交媒體上看到了前上海外援馮萊的一些評論。我也從相關渠道了解到,很多事實與他描述的大不相同。此外,馮萊在很多事情上的做法確實不專業(yè),甚至不業(yè)余。
例如,在他上賽季受傷后,他不知道為什么,他不配合醫(yī)學檢查。當時,醫(yī)生給出了他的康復時間建議,但他仍然拒絕接受核磁共振檢查,導致多次檢查因不配合而無法完成。
如果馮萊真的想擔心傷病,那么接受核磁共振檢查是最簡單、最清晰的檢查,對吧?
另外兩件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是,事實上,上海隊多次希望通過合法渠道解決爭議,但在馮萊聘請律師向中國籃球協(xié)會提交材料后,他拒絕支付基本律師費,然后離開了中國。
在中國期間,他要求原中國經(jīng)紀人支付生活費,聲稱會按時償還,但離開后拒絕退還所有預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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